旧金山市长纽森11日公开明言,他有意运用市府宪章赋予他的市长行政权,将面对联邦调查局刑事调查及被质疑是否住在选区内的华裔市议员赵悦明撤职。
同时被地方检察处和市府律师指控并不住在日落区的赵悦明,已被地检处提出发伪誓等刑事罪名,市府律师也向加州检察长办公室递交文件,要求加州检察长办公室透过民事诉讼方式将赵悦明撤职。
纽森11日在金门公园面对大批记者查询对赵悦明案的处理方法时,纽森公开表示,目前市府宪章给予市长一个很「显赫」 (remarkable)的权力,就是可以将任何失职的市议员撤职。
纽森又说,虽然地检处和市府律师都已分别对赵悦明采取了行动,但是两部门采取的法律行动,需时解决,既然在市府宪章下让他拥有将赵悦明撤职的权力,他认为自已最好就运用这个权力。
赵悦明的代表律师已於7月3日截止期当天,向加州检察长办公室提出厚138页的文件,要求加州检察长撤销市府律师的指控,又或将案件延後处理,直至地检处的刑事检控程序告一段落。
市府律师有机会於本周五 (13日)前,再向加州检察长办公室就赵悦明律师提出的要求作出回应,然後加州检察长办公室参考双方的意见作出决定。
纽森指出,他已参考各单位提供的资料,他认为有各调查单位已掌握强而有力的证据,显示赵悦明并没有住在他代表的日落区选区内。
不过,纽森表示,他将再等待几天,当市府律师於本周五限期前向加州检察长办公室作出回应後,他将参考市府律师的回应文件,然後作出决定。
纽森又说,他於11日早上曾与市议会议长佩斯金就赵悦明的撤职问题见面讨论,现在他仍在听取各方面对赵悦明事件的看法。
赵悦明涉及的问题於5月18日展开,当天联邦调查局持法庭发出的搜索令,到赵悦明位於市政大楼及华埠「广东花铺」的工作地点搜查,并到日落区及圣马刁县柏林甘市赵悦明的两个住搜查,针对赵悦明是否接受「快可立」连锁店交出的四万元酬金进行刑事调查。
纽森说,收受四万元现金是很严重的问题,虽然赵悦明声称赵悦明收款没有违法,但他难以想像民选官员为何会接受四万元现金。
在四万元酬金的疑问外,纽森说,赵悦明面对的居住地点问题,也使他费解。
纽森从西装内的口袋拿出他的驾照後说,如果他要证明他的居住地点,只要短短几分钟就可以证明,他不懂赵悦明为何做不到,转来转去,无法使人信服他就住在选区内。
纽森又以已退休的前旧金山警察局副局长布鲁斯 (RickBruce)的事件为例,说明他对赵悦案的看法。
布鲁斯曾因为居於圣马刁县圣布洛诺市 (San Bruno)丶但在旧金山市投票而被揭露,失去被考虑出任警察局长的机会。
纽森说,赵悦明的情况就像布鲁斯,所有市府官员都应该面对更高的标准,必须对旧金山居民负责。
在目前的市府宪章下,如果纽森决定将赵悦明革职,必须先透过道德委员会,向市议会提出革职建议,然後由市议会投票决定是否获得通过。
赵悦明的代表律师古奥尔向新闻界强调,赵悦明收取四万元款项,可能显示他的判断不好 (poor judgement),但他并没有违反任何法例,在居住问题上,赵悦明也没有违反任何竞选法例,他有「意图」住在选区内,已符合选举法的规定。